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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初探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8日

  摘要:浙江是渔业大省,渔业是浙江大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部分县市渔业产值占大农业生产总值的60%以上。在已进入老龄化社会的今天,养老问题已经成为影响我国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尤其是渔民做为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的群体,收入相对不稳定,随着资源状况的恶化及休渔政策的制定,以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正在受到挑战。与此同时,受多种因素影响,部分海洋渔民失海,生活来源无以为继,解决养老问题成为渔民,特别是中老年渔民的迫切需求,这一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以全国人大代表郭文彪为代表的渔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纷纷提出相关建议提案,呼吁政府抓紧出台政策,解决渔民养老问题。

  关键词:渔民养老保障路径

  一、渔民及渔民养老保障体系的现状

  根据省海洋与渔业局的调研和摸底调查口径,渔民是指户口在当地渔村或农村,生活在渔村、渔区,没有分配或比同村农民少分配土地,从事捕捞、养殖、渔运作业,以渔业收入为主要紧急来源的人员,以及其赡(抚)养的人员。根据渔业统计年报,2013年底,浙江共有渔业乡(镇)82个,渔业村748个,渔业人口113万人;其中海洋渔业(乡)镇72个,渔业村580个,海洋渔业人口68.8万人。宁波、温州、舟山、台州沿海4市渔民总数为49.2万人,其中失海渔民21.8万人,占渔民总数的44.3%。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中一个主要的部分,是国家和政府保障退休和无劳动能力的老年人的一种措施。由于渔业工作属于重体力劳动,渔民退出渔业生产年龄相对其他工种较早,因此养老问题在渔区中表现的更为严峻。近些年随着社保体系的完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养老险种相继推出,但由于渔业生产的特殊性,渔民基本没有资格参加职工保险和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而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发放标准偏低,对养老保障贡献极底。在广大渔区,渔民生活供养主要依靠家庭自养,由于渔业不景气及全球老龄化的影响,家庭成员对老人供养也越来越难以承担。因此养老问题在渔区中表现的极为严峻,给渔民生活的稳定及收入的提高带来沉重的压力。

  二、渔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一)是解决老年渔民这一特殊群体生存压力的必然选择。在广大渔区,一般以家庭养老为主,渔民退出渔业生产以后,如果缺少国家政策的扶持,他们只能依靠自己的储蓄和的子女赡养生活。属于特殊情况的孤寡老渔民,连最基本的生活都难以保障。与其它居民相比,渔民生活水平相对较低,如果缺少社会养老体系保障,部分老年渔民生活将难以为继,因此,渔民养老保障的建立,一方面可对老年渔民的生活进行基本保障,另一方面,由于年轻渔民可减少赡养老人费用支出,减少全家收入压力负担,从而有利于渔民更好的就业及劳作,促进整体收入的提高。

  (二)养老保险能够可以平衡不同群体渔民收入。

  根据渔民的不同层次需求,所缴纳的保费也不相同,高收入渔民选择社保金发放标准较高的档次,缴纳养老保险费也相应较高。同理,收入较低的渔民选择社保金发放标准较低的档次,所交纳的保险费也相应较低。因此,通过养老保险费的交纳的多少可以调节不同个体渔民的收入,促进渔民群体收入稳定。同时,渔民的劳动收入缴纳养老保险费用后,通过个人账户形式延迟到年老以后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收入的再分配,也有利于个体渔民收入在不同年龄阶段的相对稳定。

  (三)养老保险能够促进渔民收入水平的提高

  从仍处于渔业生产的渔民来看,由于被纳入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在退出渔业生产之后,自己的生活有了相当程度的保障,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家庭供养的负担,这主要表现在时间和实际收入两个方面。从时间上来看,社保金使退出渔业生产的老年人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因而可以一定程度上降低老人对子女的依赖程度,从而增加了子女的工作时间,进而提高子女经济收入;从收入方面来看,养老保险每月定期给予退出渔业生产的渔民一定社保金,既增加了其个人收入,又减少其子女对其供养的生活费相当于增加了其子女的收入。由此可见,养老保险间接提高了渔民的收入水平。

  三、渔民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的路径选择

  因为各地渔民与渔业情况相差极大,而且单独推出渔民养老保险不大现实,因此建议结合现行养老保障体系,按照渔民需求不同分别选择对应养老保障险种。

  (一)失船(失海)渔民。失船(失海)渔民是指因政策、规划、项目等原因失去海洋(滩涂)渔业生产资料与作业场所的渔民。渔民失船(失海)就相当于农民失地,后续生活无以为续,省委省政府已出台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解决了失地农民的后顾之忧。省内其他沿海县市有的已在探索落实失船,失海渔民的社会养老保险。因此建议给予失船渔民与失地农民保险的同等待遇,并由财政给予一定比例补助。以瑞安市失地农民保险政策为例,失地农民需缴纳总额为8万元的社保金,其中财政补贴18000元,个人支付62000元,达到退休年龄后每个月可领取养老金1200元左右。

  (二)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椒江等地已经参照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将渔船视为特殊的小型企业,给予一直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传统渔民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资格,由其自主选择保险档次,财政可给予渔民一定比例的财政补助。

  (三)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对于缴费能力弱,收入低的渔民,可以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可以每月领取养老金。相较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较低,人均一个月能拿到135元左右。

  (四)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部分渔民收入极低,或者年事已高,没有能力缴纳社保金。对于这部分渔民,建议参照舟山市的做法,给予60周岁以上渔民发放生活补贴,补贴金额按照从事捕捞(养殖)生产年限发放。

  ①13868463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