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瓯海区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周年暨2022年“12·4”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启动仪式,在中庚·漫游天地广场举行。区委常委、宣传部长孟晓晨出席活动并宣布宪法宣传月启动,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康、副区长王金法、区政协副主席林显斌参加活动。
今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第二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今年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
当天,除了主会场的启动仪式外,作为“1+7”分会场,梧田街道东瓯社区、朝霞社区,三垟街道南仙社区,景山街道繁荣社区、新桥街道新桥社区、潘桥街道林桥头社区、娄桥街道秀屿社区等7个社区还举办了相关的宣传“子活动”,上下联动同步开启宪法月宣传。据悉,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月”活动,区普法办联合区法学会专门印发了工作方案,在宣传月期间,各镇街各部门将在全区各类公共场所和法治文化阵地,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开展以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在全区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氛围。同时,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了避免线下宣传造成人员聚集,区司法局、区普法办、区法学会将主动践行依法防疫,在区行政管理中心周边的12个路名牌宣传栏张贴宪法日主题海报,在分布全区各商场、银行、医院、办事大厅的40台普法终端机,不间断滚动播放宪法知识,在“瓯海普法”微信公众号开通“宪法诵读接力”,掀起全民学习宪法的热潮。